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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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敲法槌一样断清家务事
徐显锋

  “今天上午,我去勾山街道送达一份民事调解书,同时监督当事人按照调解内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时互相辱骂,但最终女方还是顺利地从男方家里搬走了沙发等物品。我和在场的当地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摘自傅博恒的《法官日志》

  今年,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推出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只要当事人各方同意,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可先行纳入人民调解程序,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快速、简便、灵活的优点,同时节省诉讼成本,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时得到化解。
  9月4日,舟山普陀法院受理了一件房屋腾退纠纷案。原告是方某两夫妻,被告是其儿子张某和儿媳乐某。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先将此案交由原被告所在地勾山街道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官傅博恒立即与街道和村调解组织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张某与乐某的婚姻已濒临破碎,而且方某两夫妻、儿子张某与儿媳乐某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打闹是家常便饭,诉讼的真实目的是想让乐某搬离房屋。村里和社区对这起家庭纠纷都感到十分棘手。
  经过人民调解员、社区干部和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乐某终于主动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而方某两夫妻则撤诉。
  接下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在傅博恒的指导下,乐某和张某最终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其法律效力予以确认。
  事后,傅博恒法官去送达了这份民事调解书,同时监督当事人按照调解内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顺利解决了这起原本棘手的家庭矛盾纠纷。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汤武君介绍说,诉调对接机制是舟山法院构建海岛和谐社会、落实“三项承诺”的一项具体措施,使大量民间矛盾及时有效、低成本地得到化解,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6月25日上午,海星社区的毛某来电,反映楼上501室住户装修时对下水道处理不妥,导致自家墙面渗漏,要求楼上501室住户赔偿。下午4:30,我们赶到海星社区参与调解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最后以501室住户赔偿400元调解结案。”
  ——摘自傅博恒的《法官日志》

  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普陀法院还推出了专职社区巡回法官制度。
  傅博恒法官介绍说,今年6月1日,他和另外一位同志组成了一个简易审判庭。院里还专门为他们配了一辆小车,书记员同时也是驾驶员。他们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处理社区里发生的简易纠纷,指导社区调解组织调处纠纷。6月份,他们跑遍了管辖的三个街道、一个乡镇的40个社区(其中含3个村),与各社区相关人员接上了头,并将自己的照片、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在每个社区办公场所挂牌上墙。
  海星社区的毛某事后说:“法官上门调处纠纷,不但在家门口就能把事情处理好,省时、省钱、省心,而且避免了对簿公堂影响邻里关系。”
  社区巡回法官还把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纠纷通常处理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以《社区法官说法》的形式,每月一期向各社区进行分发。
  平阳社区调解员孙红英反映说:“法官经常对我们进行指导,并及时对我们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我们调处纠纷的能力慢慢增强了,不但效率提高了,老百姓也更加信任我们了,大量矛盾都解决在了基层。”
  据统计,7月到9月底,专职社区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4起,协助调解组织处理纠纷62起,解答群众来电咨询11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傅博恒,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专职社区巡回法庭法官,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